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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率已超50% 民政部将尽快推动出台新《殡葬管理条例》

Feb 12, 2022 2:03:46 PM 作者:善唯 来源:善唯买墓网 分类:行业新闻 浏览次数:203

自1956年就开启的殡葬改革开始。殡葬改革的成就有目共睹。随着殡葬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一大批殡葬服务设施逐步建立,殡葬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遗体火化率大幅上升,文明节俭办丧事蔚然成风。这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体现得尤为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变化背后,法治的力量正在逐步增强。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的话来说,殡葬改革正在从宣传倡导、示范引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已超50%逝者实行火葬

在那个说起来有些久远的1956年4月,毛泽东等151位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签名倡议身后实行火葬,不保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我国殡葬改革的帷幕自此拉开。

这一改革是建立在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的基本国情之上的,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可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促进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

这一“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初衷如今实现的情况如何?

一个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全国年均火化率的稳步提升。据民政部公开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火化率首次突破50%(50.5%),目前火化率还呈上升趋势,大中城市火化率多在90%以上,火葬区覆盖的国土面积占到国土总面积的52.4%。

“殡葬改革总体呈现出从大中城市实行火葬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从注重遗体火化向节地生态安葬拓展、从固守传统丧俗向移风易俗、文明低碳方式转变的良好态势。”

2、制度政策密集出台

破旧俗,树新风,作为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与系统工程,殡葬改革的推进注定不易。

殡葬改革,究竟依靠什么方式来推动?改革之初,宣传倡导自然是必不可少,而随着改革越来越步入深水区,与所有的改革一样,影响一些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宣传倡导的方式作用越来越有限。然而,一味强制推动同样被证明是行不通的。

随着法治建设逐步推进,殡葬改革逐步被纳入法治轨道。1985年《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发布,标志着我国殡葬改革工作转向规范化法制化阶段。

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同时废止《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此后又推动全国29个省份相继出台地方性殡葬管理法规或规章。2012年《条例》修改,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文从《条例》中删除。

2018年9月7日,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条例》施行21年迎来的首次大修。《条例》针对殡葬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殡葬产品供给不足,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公墓墓位价格贵、占地多、墓碑大,违规土葬、散埋乱葬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均作出制约和规定。

2021年7月20日民政部正式公布《民政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立法明确,将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据悉,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严格限制公墓的占地面积、墓碑的高度以及使用期限等。

针对安葬环节存在的价格过高的问题,政府将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突出公益属性,强化价格监管,规范日常的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制的规范,特别突出了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属性,规定优先建设公益性的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并且禁止将公益性公墓变更为经营性公墓。

近些年来,殡葬业之所以饱受诟病,以及行业本身的无序和混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过度市场化所导致的。殡葬行业不是不可以市场化,市场化可以带来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提供更优质、更多元的服务。但是殡葬行业的特殊性,又决定了不能唯市场论,过度的市场化,缺乏行政力量的牵制,只会让这个行业误入歧途,野蛮成长。

除以上介绍的殡葬领域的根本性法律之外,为推动殡葬改革,一系列政策制度也都在制定完善之中。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介绍,已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行业监管、惠民殡葬、服务收费、公墓管理、祭扫管理、殡葬科技、节地生态安葬、重大自然灾害遗体应急管理、互联网+殡葬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党员干部作为殡葬改革推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应该如何作为也被纳入制度建设之中。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3、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在殡葬改革中,殡葬救助保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开始,民政部逐步推行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目前,全国基本实现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惠及低收入群体。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5省份及部分地方还将实施范围扩大到辖区所有居民,发挥了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作用,也对殡葬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

同时,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返程,从北京、陕西、辽宁等个别省市试点,扩展到了内蒙古、江西、湖北、湖南、海南、新疆等10多个省份,有的还将其纳入当地基本民生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和公共投入力度,为当地居民妥善安置逝者提供基础保障。

殡葬服务单位公益职能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北京、长沙等地在各殡葬服务单位实施零元骨灰撒海或免费基本服务、百元骨灰盒、千元殡仪服务和万元骨灰安置的“零百千万”工程。

4、现有行政手段不足

尽管殡葬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但殡葬改革作为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习俗改革,很难一帆风顺、一蹴而就。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指出,传统丧葬陋习的顽固性、反复性对殡葬改革的阻力和干扰短时期内难以消除,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重视程度不够,长期没有把殡葬工作摆上应有位置,致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殡葬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缺乏,特别是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与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与此同时,殡葬法制建设滞后,《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殡葬管理的需求,与相关法律不够衔接,对一些核心问题缺乏明确法规政策支持,影响了部门配合和执法效力,特别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殡葬管理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手段效果不明显,,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存在现实困难,一些地方管理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也加剧了不良丧葬风气的蔓延。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强调,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结合新时代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新要求,加快殡葬工作立法进程,尽快推动出台新《条例》,研究制定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和老百姓期待的深化殡葬改革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真正解决殡葬方面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努力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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